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分数多少,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
分数各省高低都没关系,因为看省排名。
文科 理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 540 572
天津 541 610
河北 590 630
山西 596 595
内蒙 561 542
辽宁 594 626
吉林 590 590
黑龙江 595 633
上海 502 520
江苏 577 609
浙江 587 646
安徽 583 604
福建 755 742
江西 577 632
山东 812 757
河南 804 789
湖北 592